公證服務
新南威爾士州
如果您需要文件被其他國家認證,它必須經過公證並蓋章。這包括需要被世界範圍內任何政府或政府機構所認證的文件。
公證人是由每個州最高法院所任命,並賦予法定權力見證文件,管理宣誓,執行其他廣泛的國家和國際性質的行政職能。
一個普通的律師或JP可能會執行上述職能,但只有公證人的行使職能是被世界範圍內和澳大利亞的外交部,各個大使館,領事館所認可以及授權的。
在康誠法律事務所,我們提供公證服務包括:
- 用於澳大利亞和海外國家的文件和證書公證。
- 用於澳大利亞和海外國家委託書,遺囑、契約、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的準備和認證。
- 澳大利亞以及國際文件的宣誓管理。
- 用於澳大利亞和海外國家的法定聲明、授權委託書、合同和其他文件宣誓書的簽名見證。
- 用於澳大利亞和海外國家的文件的驗證。
- 用於澳大利亞和海外國家的文件副本認證。
- 製作國際範圍內使用的文件正本。
- 說明與抗議的匯票。
- 證明船隻所有權。